关于做好2015年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

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2015-06-11  浏览次数:94


关于做好2015年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

各学部、学院:

根据教学厅〔2015〕3号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和苏征〔2015〕3号《关于挂钩开展征兵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我校2015年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对象

1. 在校大学生,男性,年龄在18~22周岁;

2. 以2015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为重点,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周岁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1. 身高:160厘米以上;

2. 视力:右眼4.6、左眼4.5,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,且无并发症;

3. 体重:不超过标准体重的+30%、-15%。

三、报名时间及办法

有从军意向且符合年龄、身体条件的学生在2015年6月30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(http://www.gfbzb.gov.cn/)实名注册,填写个人基本信息,进行兵役登记(学校所在地为徐州市云龙区)和应征报名工作。网报成功后下载、打印相关表格。

四、学费补偿

1. 学生经批准入伍后,应按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的要求,到入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,务必于2015年9月底前将《申请表》、《入伍通知书》、《毕业证书》复印件、《江苏师范大学大学生入伍情况》(回执)一并用邮政EMS寄至学校武装部(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,邮政编码221116)。

2. 2015年10月后,学校将上述材料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,由省级资助中心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,开展补偿代偿等后续工作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请各学院(学部)加强对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组织领导,认真做好宣传动员,落实专人负责,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。

如有疑问请联系武装部,联系电话:83867592(张老师)、83867998(易老师),联系地点:泉山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1单元5楼。

江苏师范大学

2015年6月10日

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           2015年6月10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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